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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标准规范了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向患者提供用药教育的基本要求、服务过程、质量管理与评价改进各要素。用药教育是指医疗机构药师对患者提供合理用药指导、普及合理用药知识等药学服务的过程,旨在提高患者用药知识水平,提高用药依从性,降低用药错误发生率,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标准对用药教育的组织与制度建设、人员资质和环境设施提出了基本要求。服务过程涵盖教育对象筛选(重点关注使用高警示药品、发生不良反应、多重用药患者及特殊人群)、教育方式选择(口头、书面、实物演示等)、教育步骤、教育内容及教育记录的管理。质量管理与评价改进机制则确保了用药教育服务的持续优化。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目录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关键要素 5 要素规范 5.1 基本要求 5.1.1 组织与制度建设 5.1.2 人员要求 5.1.3 环境与设施 5.2 服务过程 5.2.1 教育对象 5.2.2 教育方式 5.2.3 教育步骤 5.2.4 教育内容 5.2.5 教育记录 5.3 质量管理与评价改进 5.3.1 质量管理 5.3.2 评价改进 附录 A(资料性) 患者用药教育记录表 参考文献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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